去年,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匿名举报,反映辖区有疑似假冒“玉棠”白砂糖的兜售行为,后经执法人员查验,涉案白糖外表泛黄、缺斤少两,且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本着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对上海“四大品牌”保护的初心,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涉案产品进行商标权利鉴定和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判定:涉案白砂糖为假冒侵权商品,执法人员继续通过对制假源头、仓储位置的暗访摸底,经过“抽丝剥茧”地深入调查,一条涉及产、运、供、销、存各环节的违法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产业链终于浮出水面。
据了解,制假售假者觉得“玉棠”牌白砂糖市场比较热销,深受消费者好评。因此,这伙制假售假者形成了原料采购——制假售假——市场流通完整齐全的制售假冒“玉棠”牌白砂糖的违法产业链,违法者自以为高明,生产假糖的为流动作业的自然人,藏匿于本市郊区工业园之深处,销售渠道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对外“高度警惕”,近乎成为“法外之地”,且将违法产品销售至宝山、虹口、浦东、闵行等多个区域,严重损害了“玉棠”的品牌形象和“上海制造”的声誉影响。
鉴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巨大,且涉嫌刑事犯罪,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第一时间联合虹口公安、检察院共同查办此案,将涉嫌制售假糖的多名自然人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区市场监管局则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处置。经查实:涉案企业自2017年7月起至案发,售出假冒白糖12万斤,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针对涉案企业销售明知假冒白糖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58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白糖是上海老百姓非常喜欢,且一日三餐不可或缺的调味品之一,因此,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没有局限满足于商标这一“形式和直观”的表面问题,而是主动深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侵犯,在涉案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追究相关企业的商标侵权责任,同时采集了大量第三方机构的证据,包括商标权利鉴定、食品安全检测、司法货值审计等,让涉案企业心服口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全部行政处罚,在案件顺利终结后,执法人员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关爱,指导涉案企业积极改正错误,回归本业,重焕了生机,着力通过查处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