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验收考核专家组通过综合考核评价,认为虹口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条件,拟同意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并提请正式考核验收。根据规定,现对预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月8日—1月12日
联 系 人:戴昇 尹象文 联系电话:021-54264033、021-54266025
联系单位: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28号7楼 邮编:200233
上海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