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5月23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上海市虹口区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此外,虹口区还新增了4个全国文明单位、1户全国文明家庭、1所全国文明校园、2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虹口区6个全国文明单位、2户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虹口区中共四大纪念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上海新文创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张心亚家庭。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上海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张心亚、卢广宏。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家庭:易解放家庭、曾宪仁家庭。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图书馆、上海市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明城区共创共建、共治共享。“全国文明城区”荣誉属于每一位虹口人。感谢您,文明城区的一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