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共中央在武昌召开“五大”,中心议题是总结过去经验,明确今后革命发展前途,确定党在最近时期的任务。之后,中共中央决定对各地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以适应革命形势急剧变化的需要。其中一个重要决定就是撤销中共上海区委,分别成立中共江苏省委和浙江省委。根据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关于“省委会所在之市,该市不另设市委员会,该市之区委员会,直接隶属于省委员会”的规定,江苏省委既是江苏省又是上海市的中共地方组织领导机构,它直属中共中央领导,除管辖上海和江苏外,还领导安徽省部分地区。
1927年6月26日上午,新成立的中共江苏省委在上海虹口施高塔路恒丰里104号(今山阴路69弄90号)省委机关召开干部会议,正在开会时,获悉秘密机关被破坏、交通员被捕的消息,立即结束会议,与会者陆续离去。下午,省委书记陈延年担心机关的安全,与组织部长郭伯和等人又回来探视。他们见机关并未出事,便上楼继续研究工作。但不到半小时,警车便呼啸而来,国民党军警根据叛徒的指供,包围了这幢楼房,进行搜捕。陈延年等人以桌椅板凳为武器,与敌人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除两名同志逃脱外,陈延年、郭伯和、黄竟西、韩步先等4人被捕。
在敌人的酷刑拷打下,韩步先卑躬屈膝,当了可耻的叛徒,指证了陈延年。陈延年、郭伯和、黄竟西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于7月4日,在枫林桥英勇就义。
上世纪20年代,中共江苏省委旧址曾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活动地点,中共中央党校曾设置在这里;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时,这里是指挥部的一个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