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起,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了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例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发票票面上将会出现类似“*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的明显错误。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有哪些新行业?
自2016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陆续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覆盖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三个行业,试点情况平稳顺利,纳税人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已经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3、有奖发票的实施范围
答:有奖发票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分期确定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和装饰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4、有奖发票的开奖方式及金额
答: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式(包括单位和个人消费者),单笔奖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元。第二次为定期开奖,最高奖金不超过40万元,最低奖金不低于5万元。
5、有奖发票的兑奖管理
答:第一次开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以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第二次开奖
(1)采取定期(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微信、微博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摇奖方式。
(2)兑奖方式。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兑奖者领取第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3)开奖结果公布。开奖结果现场公布,并及时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平台对外公开。
6、有奖发票的操作流程及要求
答:(1)消费者选择微信参与摇奖的,关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发票摇奖”菜单进行摇奖。
(2)消费者选择支付宝参与摇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抽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
(3)消费者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妥善保管。
(4)消费者发现假发票或倒卖发票等行为的,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为举报人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