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宜昌6名自驾游客无视汛期严禁进入南津关大峡谷和禁止游泳的告示牌,在附近的溪流中“野泳”时遇险,报警求助后被救援人员救出。事后,当地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向这6人收取了救援费用。令人欣喜的是,这次“有偿救援”不仅未引发太多网络争议,而且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这些游客应该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近年来,“任性”游客视各类安全警告如无物,最终导致自己身陷险境,甚至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但面对这种因个人任性行为而造成的救援行动,公共资源该不该收费?该如何收费?一直都有争论。虽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有些景区专门出台了“有偿救援”办法,譬如安徽黄山景区去年发布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但就全国范围来说,有偿救援既没有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普遍实行,也尚未形成充分共识。
当然,无论救援是否应该收费,救人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这也是公共资源的使命所在。然而,公共资源毕竟有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也不是哪一个人的专属服务资源,它的使用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有时还要恪守一定的道德准则。
在笔者看来,如果一个游客,时常具备“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肆意不顾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觉得遇到危险,反正有救援人员前来救援。那这样的救援行动,恐怕以后会越来越多。而且,即便是有偿救援,最后收取的救援费往往很难抵得上救援所产生的实际费用,除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救援人员自身也会在救援时面临危险。
所以,在为此次有偿救援点赞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意识到:外出游玩绝不能怎么刺激怎么来,更不能理所应当地让公共资源为自己的任性行为无限兜底,不再“说走就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