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邻居对簿公堂
2009年4月,王老太将住房的铁栅栏防盗门改装成向外开启的全封闭防盗门。
邻居赵先生认为,铁门改装后影响其正常通行,并造成了安全隐患,因此要求王老太将门的开启方向改为向内开启。
2009年7月,赵先生至虹口法院起诉王老太,要求其将现所住房屋的防盗门由向外开启改为向内开启。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赵先生的诉请。
不久后,王老太也来到虹口法院起诉赵先生,要求他恢复其所住房屋的房间与阳台间的门窗及承重墙。王老太认为,赵先生擅自拆除其所住房屋中房间与阳台的门窗及承重墙,造成王老太阳台门无法关闭,承重墙发生裂缝,给其造成安全隐患。
赵先生认为,2008年3月其装修房屋时,拆除了房间与阳台的门窗,为了对称,门窗两边的承重墙一边拆除了一部分,一边加宽了部分,并未拆除横梁,因此不会对王老太的安全造成影响。
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王老太的诉请。赵先生不服,向二中院上诉,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法官上门调解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将两案一同办理。通过多次上门向两位居民解释法律条款,开展说服教育,并邀请当地居委协同开展协调工作。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协调,最后,王老太主动将防盗门由向外开启改为向内开启。赵先生也将所住房屋中房间与阳台的门窗及承重墙恢复了原状。赵先生还主动赔偿了王老太因阳台门无法关闭,承重墙发生裂缝的损失1000元,并向王老太赔礼道歉,希望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早点过去,大家的关系回到原来的状态。 余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