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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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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络工作,区法院制定了《关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力求联络工作拓广度、重深度、展力度。

  归口化管理  组织有力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立法院与人大监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同志为成员,负责对联络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推进。

  设立专门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人大监督联络工作办公室,作为该院与区人大、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的专设机构。该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具体联络工作。

  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常设联络人员2名,根据“两会”、日常联络等不同安排,针对性开展工作。建立联络工作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准确呈现并总结联络工作内容,为后续谋划推进提供参考。

  多元化互动  联络有方

  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汇报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施行情况的调研;通过各类信息载体,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本院重点工作、司法改革进展、服务区域发展举措等;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其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常态化输出法院动态、获悉外部评价,实现信息对称。

  主动邀请监督。在人大代表中聘请特邀监督员,对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廉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重大执行活动、信访接待等,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及民生权益保障。借助“走进虹法”系列公众开放日平台,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文化。

  借力网络媒介。通过上海法院网“联络沟通信息服务平台”,定期上传涉及该院重大活动、联络工作相关信息,方便平台用户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借助该院新改版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载体,及时发布该院重点、特色工作及案件审理信息,便于人大代表多渠道获悉法院工作讯息。

  规范化服务  办理有序

  统一收转回复。联络办负责对交办事项统一登记,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并予以转交。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联络办后,由联络办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人大代表,并抄送交办机关。

  前移办理节点。针对交办机关规定的办理时限,区分该院为主办或会办单位的不同情形,将形成报告的关键节点前移,确保指定期限内尽早答复。此外,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发送短信等形式,提示承办部门及时回馈办理情况。

  视情协商讨论。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关注事项的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工作协调会。由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办理过程中涉及疑难问题、需跨部门解决的问题等协商研究,并形成处理意见,便于后续推进落实。及时高效办理,做到事事皆有回应。

  项目化推进  落实有效

  积极听取意见。“两会”前,走访辖区各街道,听取人大代表、街道相关同志对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两会”期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各代表团、讨论组会议现场,重点对人大代表针对法院工作所提口头意见答疑释惑,如不能现场答疑的,则予以记录备案,会后逐一回复。 

  认真梳理研究。对于“两会”期间、日常联络过程中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制定任务落实责任分解表,明确工作项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时间节点。及时向区委、区人大通报意见落实情况。

  及时反馈提升。坚持“早沟通、早办理、早反馈”的原则,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并反馈工作进展。将意见建议情况,及时吸纳并融入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及重点工作安排中,确保充分回应外界期待。近年来,该院院长在人大会议上所作法院工作报告,均获高票通过。

  (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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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报专版04区人民法院—— 2015-05-07 2 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